《稻草狗》,压抑中奋起
作者:小夜 日期:2006-07-18
周日看了《稻草狗》,七月的天气,竟看得我寒意顿生,我躲在卧室里,把空调温度调高,再调高,直到26度,依然不寒而栗。
沉默的美国数学家DAVID为做研究,随其英国妻子搬到英国郊外居住。几个村民为他修屋,充当工人,他们对DAVID之妻垂涎三尺,认为他好欺负,诱骗他去打猎,然后趁机登堂入室,强暴了他的妻子(甚至还演变成了一场轮暴)。DAVID一直忍让,在退让的过程中,夫妻关系也渐渐恶化,妻子一度濒临崩溃边缘。后来,DAVID为拯救一名受伤的略有低能的村民,竟被几人疯狂围攻其住宅。忍无可忍之下,DAVID不顾一切地展开血腥抵抗,以暴制暴。
Sam Peckinpah拍摄于1971年的著名的争议之作。
DAVID是懦弱的,剧本赋予这个角色以数学家的身份,是因为作为一个典型的“学术型男人”,他的懦弱行为更为可信。在影片的大多数时间里,我们看到的David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他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甚至在与妻子做爱前都要先摘下手表调好闹钟。他不愿开罪任何人,即使是在受到侵犯的时候,也在身体力行地实践着“先礼后兵”的原则。在声讨那些杀猫的工人时,他采取的是敬烟的手法,这是胆小怕事者的正常反应。
DAVID懦弱,但并不无能。在那个夜晚,门外的莽汉对他家肆无忌惮的侵犯触及到了他最后的底线,形似弱者的他播放高亢的音乐,运用他的智慧,用油、铁丝和一切可利用之物,当然还有枪,打赢了这场本应是绝望的战斗。在法制偏远的乡村,他保护了那个没有抵抗能力的无辜的低能儿不受到乡村异化出来的道德审判力量的侵害,也为自己守住了男人最后的尊严。
几个村民的恶行开始可能只是恶作剧的萌芽,他们对DAVID的妻子AMY有了邪念,这不得不说也有AMY的原因——影片一开始就以特写镜头直视AMY在毛衣内不穿内衣的躯体。后来的几幕,AMY若有似无的诱惑无一不在为可能到来的性侵犯推波助澜。直至那一次AMY在和DAVID发生摩擦后上楼洗澡,在未挂窗帘的情况下脱去上衣示人,此时对几个工人的诱惑达到极致,于是后来衍生出的强奸也就不足为奇了。在DAVID的忍让给出了足够的空间后,恶感便膨胀了。可以说,是DAVID的懦弱和AMY的引诱(也许是无意)一步步把几人内心的邪恶催化,施暴者的欲是恶的发源地,受暴者的忍是恶的催化剂。
片中有几处细节耐人寻味:
DAVID在与妻子做爱前的前戏很特别,二人先是借下棋互相调情,然后DAVID借口不见了一粒棋子,钻进被里寻找,AMY随后也仿效,情浓欲涨之时,DAVID脱去内衣,俯身,床戏略去。个人认为这是本片中最温情的一段戏,此后二人的关系愈发僵化,如此心无旁鹜的亲密再也没有过重现。
AMY被强奸的一段,让人真正见识了什么叫作“被强奸达到了性高潮”。也许是因为和DAVID的婚姻生活令她多少有些厌倦,查理的无礼对她构成了新奇的刺激,AMY由最初的反抗,变为顺从,甚至在被亲吻时还主动回应,最后脸上竟然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除了最后那四十分钟的暴力场面,这段长戏也是令我齿寒的情节之一。难怪当年《稻草狗》公映时,受到了空前激烈的指责,尤以女权主义者的攻击为甚,称导演的行径是“令人反胃的大男子主义”。Sam Peckinpah在AMY这个人物的编排上真是不怀好意,将太多人性的复杂系于这个女人身上,说的极端些,她既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
影片结束倒数十分钟左右,AMY、DAVID、查理和查理的同伴四人在卧室,三个男人对决,查理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听从了AMY,杀死了自己的同伴。虽然此处的情节设计让人想到前一次查理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不得已下协助同伴强奸了AMY,这一次算是当作补偿吧。但不可否认的是镜头象一把冷静的解剖刀,将人性一一剖开。
由于长年累月地观摩暴力片,早已磨砺了坚强的神经,所以对片中的强奸镜头、枪击场景都感觉木然,但在最后的四十分钟里,还是感觉到惊心动魄,气氛紧张,影片处理得张力十足,Sam Peckinpah不愧暴力大师。
整个电影几乎是达斯汀霍夫曼的个人秀,他将DAVID最初的木讷到最后的疯狂演绎得淋漓尽致,扮演村民的几个配角的表现也可圈可点。饰演AMY的苏珊 乔治,过于程式化,她除了被撕破衣服、强暴、张嘴大叫“NO”之外几乎没做过别的,表情倒还算丰富,我个人认为她在本片中最好的表演莫过于那场被强暴的戏,还有影片最后那一枪,虽然令人起急,但表现还是很不错滴。
电影严重丑化了英国人的形象,他们非但毫无绅士风度,反而流氓成性,穷凶极恶。也许这就是本片在英国遭禁十八年的潜在原因。
看完之后还有几点体会,暂列一二三四:一、霍夫曼年轻时挺帅呀。二、尽量不要和野蛮人打交道,如果一定要交往,最好时刻准备枪。三、不要轻易和不熟的人去打猎,如果一定要去,建议带上老婆,表把她一人留家里。四、家里不要用木板做门,装门要装防盗防枪击的,以备不时之需。
完了。
沉默的美国数学家DAVID为做研究,随其英国妻子搬到英国郊外居住。几个村民为他修屋,充当工人,他们对DAVID之妻垂涎三尺,认为他好欺负,诱骗他去打猎,然后趁机登堂入室,强暴了他的妻子(甚至还演变成了一场轮暴)。DAVID一直忍让,在退让的过程中,夫妻关系也渐渐恶化,妻子一度濒临崩溃边缘。后来,DAVID为拯救一名受伤的略有低能的村民,竟被几人疯狂围攻其住宅。忍无可忍之下,DAVID不顾一切地展开血腥抵抗,以暴制暴。
Sam Peckinpah拍摄于1971年的著名的争议之作。
DAVID是懦弱的,剧本赋予这个角色以数学家的身份,是因为作为一个典型的“学术型男人”,他的懦弱行为更为可信。在影片的大多数时间里,我们看到的David是一个谨小慎微的人,他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甚至在与妻子做爱前都要先摘下手表调好闹钟。他不愿开罪任何人,即使是在受到侵犯的时候,也在身体力行地实践着“先礼后兵”的原则。在声讨那些杀猫的工人时,他采取的是敬烟的手法,这是胆小怕事者的正常反应。
DAVID懦弱,但并不无能。在那个夜晚,门外的莽汉对他家肆无忌惮的侵犯触及到了他最后的底线,形似弱者的他播放高亢的音乐,运用他的智慧,用油、铁丝和一切可利用之物,当然还有枪,打赢了这场本应是绝望的战斗。在法制偏远的乡村,他保护了那个没有抵抗能力的无辜的低能儿不受到乡村异化出来的道德审判力量的侵害,也为自己守住了男人最后的尊严。
几个村民的恶行开始可能只是恶作剧的萌芽,他们对DAVID的妻子AMY有了邪念,这不得不说也有AMY的原因——影片一开始就以特写镜头直视AMY在毛衣内不穿内衣的躯体。后来的几幕,AMY若有似无的诱惑无一不在为可能到来的性侵犯推波助澜。直至那一次AMY在和DAVID发生摩擦后上楼洗澡,在未挂窗帘的情况下脱去上衣示人,此时对几个工人的诱惑达到极致,于是后来衍生出的强奸也就不足为奇了。在DAVID的忍让给出了足够的空间后,恶感便膨胀了。可以说,是DAVID的懦弱和AMY的引诱(也许是无意)一步步把几人内心的邪恶催化,施暴者的欲是恶的发源地,受暴者的忍是恶的催化剂。
片中有几处细节耐人寻味:
DAVID在与妻子做爱前的前戏很特别,二人先是借下棋互相调情,然后DAVID借口不见了一粒棋子,钻进被里寻找,AMY随后也仿效,情浓欲涨之时,DAVID脱去内衣,俯身,床戏略去。个人认为这是本片中最温情的一段戏,此后二人的关系愈发僵化,如此心无旁鹜的亲密再也没有过重现。
AMY被强奸的一段,让人真正见识了什么叫作“被强奸达到了性高潮”。也许是因为和DAVID的婚姻生活令她多少有些厌倦,查理的无礼对她构成了新奇的刺激,AMY由最初的反抗,变为顺从,甚至在被亲吻时还主动回应,最后脸上竟然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除了最后那四十分钟的暴力场面,这段长戏也是令我齿寒的情节之一。难怪当年《稻草狗》公映时,受到了空前激烈的指责,尤以女权主义者的攻击为甚,称导演的行径是“令人反胃的大男子主义”。Sam Peckinpah在AMY这个人物的编排上真是不怀好意,将太多人性的复杂系于这个女人身上,说的极端些,她既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
影片结束倒数十分钟左右,AMY、DAVID、查理和查理的同伴四人在卧室,三个男人对决,查理在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听从了AMY,杀死了自己的同伴。虽然此处的情节设计让人想到前一次查理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不得已下协助同伴强奸了AMY,这一次算是当作补偿吧。但不可否认的是镜头象一把冷静的解剖刀,将人性一一剖开。
由于长年累月地观摩暴力片,早已磨砺了坚强的神经,所以对片中的强奸镜头、枪击场景都感觉木然,但在最后的四十分钟里,还是感觉到惊心动魄,气氛紧张,影片处理得张力十足,Sam Peckinpah不愧暴力大师。
整个电影几乎是达斯汀霍夫曼的个人秀,他将DAVID最初的木讷到最后的疯狂演绎得淋漓尽致,扮演村民的几个配角的表现也可圈可点。饰演AMY的苏珊 乔治,过于程式化,她除了被撕破衣服、强暴、张嘴大叫“NO”之外几乎没做过别的,表情倒还算丰富,我个人认为她在本片中最好的表演莫过于那场被强暴的戏,还有影片最后那一枪,虽然令人起急,但表现还是很不错滴。
电影严重丑化了英国人的形象,他们非但毫无绅士风度,反而流氓成性,穷凶极恶。也许这就是本片在英国遭禁十八年的潜在原因。
看完之后还有几点体会,暂列一二三四:一、霍夫曼年轻时挺帅呀。二、尽量不要和野蛮人打交道,如果一定要交往,最好时刻准备枪。三、不要轻易和不熟的人去打猎,如果一定要去,建议带上老婆,表把她一人留家里。四、家里不要用木板做门,装门要装防盗防枪击的,以备不时之需。
完了。
《人咬狗》的恋暴情结
作者:小夜 日期:2006-07-06
对于影迷,杀手电影是初级FANS的必修课。且不论西片中杀手角色频频出现,只说港片,当今内地影迷,至少有七至八成是浸淫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港片中长大的,而杀手电影,已经成了港片黄金时代的一个标签。“杀手和妓女是最古老的两种职业。”论演过杀手的艺人,港有周润发、刘德华、任达华、谭耀文、葛民辉……,外有浅野忠信、让雷诺、汤姆汉克斯、塞缪尔L杰克逊、安东尼奥班德拉斯……但贝诺特,这个首次现身于1992年的杀手绝对是行当中的异类。
看过了太多程式化的杀手形象,黑衣、黑裤、墨镜,表情阴狠。《人咬狗》的贝诺特,这个杀手有点different。整部电影也比较different,即使在今天看也足够CULT。
先从《人咬狗》的诞生说起。
1989年,布鲁塞尔INAS电影学校学生莱米·贝瓦克斯和安德烈·贝泽打算拍摄一部有意思的电影,后来他们的朋友贝诺特·波维德也加入其中,由于资金匮乏,影片构想被搁置了两年半的时间,三个年轻人最后通过在布鲁塞尔法语区的募集及打工的积蓄凑够了拍摄经费,六周完成。贝诺特·波维德主演了这部电影。为节约开销,影片中的所有角色均由他们的亲朋好友出演。
几经周折,1992年影片终于上映,这部成本仅为15000美元的独立影片创造了比利时影史上的一个奇迹,票房成绩仅排在《致命武器3》之后,是比利时当年商业上最为成功的影片。影片参展戛纳,由于前一年同属比利时影片的《小英雄托托》获得金棕榈大奖,《人咬狗》未能在戛纳染指桂冠,但在电影节期间引起了极大轰动,时至今日余音尚存,甚至独辟了除吴宇森的浪漫暴力和北野武、昆汀的血腥暴力以外的另一个暴力电影的片种:随意和无意义的暴力电影。
如此算来,出品年代较晚的《天生杀人狂》和《杀手阿一》都该尊《人咬狗》为一代宗师。
相比其他杀手电影,《人咬狗》有几处独具特色的亮点:
一、影片采用了仿纪录片的拍摄方式。
该手法被很多题材各异的影片运用,声名大噪的就是那部《女巫布莱尔》,还有B级片中的“食人族系列“,(喜欢感官刺激的FANS估计都看过,影片70年代末拍竣,因效果极度逼真,公映后一度有人怀疑某些极端场景是根据真实发生的事情而非虚构的故事取镜)伊朗导演萨米拉 马卡马巴夫在《下午五点》中也用过。这种方法在拍摄影片时比较讨巧——没有必须铺陈的故事,结构较为松散,节奏容易掌控,逻辑关系相对自由。但以上都不是《人咬狗》采用该种手段拍摄的主要理由。因为《人咬狗》要表现 的是一种真实的质感,意图是将杀手的生活全景呈现。以往的杀手形象几
乎全部出现在非纪录片中,杀手作为一个职业被艺术化、浪漫化,甚至神化了。《人咬狗》还原杀手为一个普通人,他也有日常生活,有朋友,有爱情,琴棋书画样样皆精,闲时爱与红颜知己研究乐理或分析鸽毛的光泽和发情期。杀人只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 。(这方式够BT的。。此言来源于几个月前看过的一条广告语,”减肥,是一种生活方式 “。)
二、主观性强,角色代入感强烈。
纪录片多从客观出发,对事件忠实纪录。本片虽用了纪录片形式,但叙事带有很强主观性。影片几乎所有的镜头全出自于拍摄纪录片的摄影师的主观视点,电影创作者甚至参与到犯罪过程中。对主观视点的强调贯穿全片始终,表现得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影片结局时摄影师放下摄影机冲入杀人行列。看时觉得这个结尾真酷,如果是大师作品肯定会被影评人称赞是匠心独运,即使拍摄本片时此三位导演还名不见经传,也值得赞一下,这一处处理在暴力电影史上堪称前无古人。由于在观影过程中,观众的视角与摄影师的角度基本一致,所以影片的角色代入感也十分强烈。换句话说,这片
子本来就居心不良,它用纪录片的方法将杀手生活化,又用非纪录片的方法将观众杀手化。三人摄影小组就是杀手与观众交流的中介,也是电影的三位导演。他们开始只是作为旁观者拍摄杀手的生活,后来其中一人在拍摄中中弹身亡,剩下的两人成了杀手的帮凶,参与强奸和杀人,最后跟杀手一起被来历不明的子弹干掉。
三、杀人动机、理由不明。
贝诺特杀人的动机,影片从未有过正面涉及,只有一次借他本人之口说出与钱有关的话,也是匆匆带过。贝诺特是一个连环杀手,他大量、毫无感觉地、有些玩笑地随意杀人,简直可以说是兴之所至。普通观影者“欣赏”他在电影中的第一次杀人时也许还想探求原因,看完全片就会发现完全没必要,因为无理由的杀人行径不胜枚举,根本就是惯性驱使。 虽然在看电影前我就知道,贝诺特的行为不能用传统的道德伦理标准来衡量,可以平静地看着他的杀人游戏,甚至在过程中曾经感同身受地体验到杀戮的快感(这有点罪恶),但在看到结尾 部分,他在自己的生日会上无端杀了送他礼物的朋友时,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太过了,这小子自己才真是最该杀的。
四、杀人手法真实、原始。
第一幕就是贝诺特在火车上把一个女人拖进车厢,活活扼死,NO背景音乐,NO尖叫声,NO流血。这不算什么。后来有太多的杀人和沉尸镜头,他可以不动声色地干掉一个人,然后滔滔不绝地大谈杀人哲学以及水中尸体的称重法。一个个几分钟前还有呼吸、会思想的人被装进袋子丢弃进河里,看几次也就麻木了。
侃侃予我印象最深的几次杀人:
杀人不见血——贝诺特扮作社工上门探望待拆迁的老妪,(有点中国特色)故作亲切绵绵细语之际忽然对着老妪耳边大喊,活生生将其吓死,突如其来的恐怖甚于用枪取命。
一个都不能少——不记得是闯入什么人家,贝诺特在杀死夫妻二人后发现了小孩,孩子吓得逃命,贝诺特开始是作戏诱骗小孩出来,未果,于是狂追,最后依然毫无悬念地将他捉住并令其窒息而死。此次杀人中,导演莱米.贝瓦克斯已经成为帮凶,由拍摄者变成同谋犯的过程无比自然。
种族仇恨——杀死一个“黑鬼”,口中还喋喋不休地宣扬被杀者“该死”的理由,这只是贝诺特在一个晚上做的快意之事。想起一部可归为同类的电影《美国X档案》(又译《野兽良民》),爱德华诺顿残忍地杀死黑人时的表情和贝诺特仿如师出同门。这里也强烈体现了创作者的主观意识,种族歧视这论题太过深远,暂且不表。
先奸后杀——我真是想不出另个较为文雅一点的词来替换它了。又是一对夫妻。只是杀人已经不新鲜了,贝诺特带着导演将女人先奸后杀,走后留下两具尸体和满屋的鲜血,虽然画面是黑白,但一个简单的中景摇镜就已经足够触目惊心,让人不寒而栗。又想到《发条橙》中阿历克斯和几人闯入一位学者家中,将其妻子轮暴的情景,仔细回忆发现构图竟和《人咬狗》十分相近。此处编排,《发条橙》是《人咬狗》的爷爷。
最后略提一二:一贯作为正义代言人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在影片的大部分时间里表现为缺失。我的理解是,影片根本不屑于探究杀人的对错,更无意对任何取向的善恶观加以宣扬。它只表现杀人的behavior,至于上升到mind层次的观念和意义,对不起,《人咬狗》无可奉告。另外,既是导演 又是主演的贝诺特波维德,在2005年又执导和主演过一部《领奖台》,是一部娱乐明星的传记片,如这部令其声名鹊起的《人咬狗》一样,他又故态复萌——《领奖台》基本成了他一人的独角戏。
本片有两个英文译名,《Man Bites Dog》和《It Happened In Your Neighborhood》,相较之下,虽然后者隐晦且更为接近主旨,可我还是喜欢第一个译名,它干脆、直接、有力。
看过了太多程式化的杀手形象,黑衣、黑裤、墨镜,表情阴狠。《人咬狗》的贝诺特,这个杀手有点different。整部电影也比较different,即使在今天看也足够CULT。
先从《人咬狗》的诞生说起。
1989年,布鲁塞尔INAS电影学校学生莱米·贝瓦克斯和安德烈·贝泽打算拍摄一部有意思的电影,后来他们的朋友贝诺特·波维德也加入其中,由于资金匮乏,影片构想被搁置了两年半的时间,三个年轻人最后通过在布鲁塞尔法语区的募集及打工的积蓄凑够了拍摄经费,六周完成。贝诺特·波维德主演了这部电影。为节约开销,影片中的所有角色均由他们的亲朋好友出演。
几经周折,1992年影片终于上映,这部成本仅为15000美元的独立影片创造了比利时影史上的一个奇迹,票房成绩仅排在《致命武器3》之后,是比利时当年商业上最为成功的影片。影片参展戛纳,由于前一年同属比利时影片的《小英雄托托》获得金棕榈大奖,《人咬狗》未能在戛纳染指桂冠,但在电影节期间引起了极大轰动,时至今日余音尚存,甚至独辟了除吴宇森的浪漫暴力和北野武、昆汀的血腥暴力以外的另一个暴力电影的片种:随意和无意义的暴力电影。
如此算来,出品年代较晚的《天生杀人狂》和《杀手阿一》都该尊《人咬狗》为一代宗师。
相比其他杀手电影,《人咬狗》有几处独具特色的亮点:
一、影片采用了仿纪录片的拍摄方式。
该手法被很多题材各异的影片运用,声名大噪的就是那部《女巫布莱尔》,还有B级片中的“食人族系列“,(喜欢感官刺激的FANS估计都看过,影片70年代末拍竣,因效果极度逼真,公映后一度有人怀疑某些极端场景是根据真实发生的事情而非虚构的故事取镜)伊朗导演萨米拉 马卡马巴夫在《下午五点》中也用过。这种方法在拍摄影片时比较讨巧——没有必须铺陈的故事,结构较为松散,节奏容易掌控,逻辑关系相对自由。但以上都不是《人咬狗》采用该种手段拍摄的主要理由。因为《人咬狗》要表现 的是一种真实的质感,意图是将杀手的生活全景呈现。以往的杀手形象几
乎全部出现在非纪录片中,杀手作为一个职业被艺术化、浪漫化,甚至神化了。《人咬狗》还原杀手为一个普通人,他也有日常生活,有朋友,有爱情,琴棋书画样样皆精,闲时爱与红颜知己研究乐理或分析鸽毛的光泽和发情期。杀人只是他的一种生活方式 。(这方式够BT的。。此言来源于几个月前看过的一条广告语,”减肥,是一种生活方式 “。)
二、主观性强,角色代入感强烈。
纪录片多从客观出发,对事件忠实纪录。本片虽用了纪录片形式,但叙事带有很强主观性。影片几乎所有的镜头全出自于拍摄纪录片的摄影师的主观视点,电影创作者甚至参与到犯罪过程中。对主观视点的强调贯穿全片始终,表现得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影片结局时摄影师放下摄影机冲入杀人行列。看时觉得这个结尾真酷,如果是大师作品肯定会被影评人称赞是匠心独运,即使拍摄本片时此三位导演还名不见经传,也值得赞一下,这一处处理在暴力电影史上堪称前无古人。由于在观影过程中,观众的视角与摄影师的角度基本一致,所以影片的角色代入感也十分强烈。换句话说,这片
子本来就居心不良,它用纪录片的方法将杀手生活化,又用非纪录片的方法将观众杀手化。三人摄影小组就是杀手与观众交流的中介,也是电影的三位导演。他们开始只是作为旁观者拍摄杀手的生活,后来其中一人在拍摄中中弹身亡,剩下的两人成了杀手的帮凶,参与强奸和杀人,最后跟杀手一起被来历不明的子弹干掉。
三、杀人动机、理由不明。
贝诺特杀人的动机,影片从未有过正面涉及,只有一次借他本人之口说出与钱有关的话,也是匆匆带过。贝诺特是一个连环杀手,他大量、毫无感觉地、有些玩笑地随意杀人,简直可以说是兴之所至。普通观影者“欣赏”他在电影中的第一次杀人时也许还想探求原因,看完全片就会发现完全没必要,因为无理由的杀人行径不胜枚举,根本就是惯性驱使。 虽然在看电影前我就知道,贝诺特的行为不能用传统的道德伦理标准来衡量,可以平静地看着他的杀人游戏,甚至在过程中曾经感同身受地体验到杀戮的快感(这有点罪恶),但在看到结尾 部分,他在自己的生日会上无端杀了送他礼物的朋友时,我还是忍不住想说,太过了,这小子自己才真是最该杀的。
四、杀人手法真实、原始。
第一幕就是贝诺特在火车上把一个女人拖进车厢,活活扼死,NO背景音乐,NO尖叫声,NO流血。这不算什么。后来有太多的杀人和沉尸镜头,他可以不动声色地干掉一个人,然后滔滔不绝地大谈杀人哲学以及水中尸体的称重法。一个个几分钟前还有呼吸、会思想的人被装进袋子丢弃进河里,看几次也就麻木了。
侃侃予我印象最深的几次杀人:
杀人不见血——贝诺特扮作社工上门探望待拆迁的老妪,(有点中国特色)故作亲切绵绵细语之际忽然对着老妪耳边大喊,活生生将其吓死,突如其来的恐怖甚于用枪取命。
一个都不能少——不记得是闯入什么人家,贝诺特在杀死夫妻二人后发现了小孩,孩子吓得逃命,贝诺特开始是作戏诱骗小孩出来,未果,于是狂追,最后依然毫无悬念地将他捉住并令其窒息而死。此次杀人中,导演莱米.贝瓦克斯已经成为帮凶,由拍摄者变成同谋犯的过程无比自然。
种族仇恨——杀死一个“黑鬼”,口中还喋喋不休地宣扬被杀者“该死”的理由,这只是贝诺特在一个晚上做的快意之事。想起一部可归为同类的电影《美国X档案》(又译《野兽良民》),爱德华诺顿残忍地杀死黑人时的表情和贝诺特仿如师出同门。这里也强烈体现了创作者的主观意识,种族歧视这论题太过深远,暂且不表。
先奸后杀——我真是想不出另个较为文雅一点的词来替换它了。又是一对夫妻。只是杀人已经不新鲜了,贝诺特带着导演将女人先奸后杀,走后留下两具尸体和满屋的鲜血,虽然画面是黑白,但一个简单的中景摇镜就已经足够触目惊心,让人不寒而栗。又想到《发条橙》中阿历克斯和几人闯入一位学者家中,将其妻子轮暴的情景,仔细回忆发现构图竟和《人咬狗》十分相近。此处编排,《发条橙》是《人咬狗》的爷爷。
最后略提一二:一贯作为正义代言人的司法和执法机构在影片的大部分时间里表现为缺失。我的理解是,影片根本不屑于探究杀人的对错,更无意对任何取向的善恶观加以宣扬。它只表现杀人的behavior,至于上升到mind层次的观念和意义,对不起,《人咬狗》无可奉告。另外,既是导演 又是主演的贝诺特波维德,在2005年又执导和主演过一部《领奖台》,是一部娱乐明星的传记片,如这部令其声名鹊起的《人咬狗》一样,他又故态复萌——《领奖台》基本成了他一人的独角戏。
本片有两个英文译名,《Man Bites Dog》和《It Happened In Your Neighborhood》,相较之下,虽然后者隐晦且更为接近主旨,可我还是喜欢第一个译名,它干脆、直接、有力。
健翔桥呀健翔桥
作者:小夜 日期:2006-07-01
好久没写随笔了,原因有N:一是这几天太累,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每天三点睡七点起,地主家的长工都没我辛苦;二是近一周我几乎足
不出户,上网、看碟加上昏睡百年,除了影评几乎没什么可写;三是
在这流火的七月,炎热的天气导致我才思枯竭,头脑短路,委实不忍
心写出乏味的东西来折磨观者的神经;四是………以下原因暂且不表
,MAYBE有人能明白的。
啰嗦了这么多,无非是给自己恢复敲字找个借口。
对于最近火热的世界杯我没什么发言权,看过的比赛屈指可数,黄健
翔事件也只晓得个皮毛。但意外地在网上发现无论懂不懂球的人都在
自己的BLOG上开个世界杯专题,看来借世界杯东风赚点击率也不失为
一个让BLOG人气急升的好办法。十分怀念四年前的上届世界杯,那时
偶还未毕业,最后一年在学校里和同宿舍人一起看球。临毕业的躁动
和世界杯的疯狂同时来袭,每当进球,几栋宿舍楼中间的空地上就应
景的响起陶瓷或玻璃制品碎裂的声音,接着是来源不明的某男生的一
声长啸,有时是整个宿舍狂欢般的敲盆击碗,透过窗户隐约可见一打
男生在群魔乱舞………
扯淡的习惯改不掉,又忘了今天的主题了。我是要说健翔桥的嘛!以
下流水帐式记述,看困了的朋友可以去睡觉:
本周二,我有事要去健翔桥,约好两点到。那天心情超好,十一点半
就离开了我在通州的家,一点不到到了安定门,还来得及去KFC小坐
。事前查过,安定门有407,能到健翔桥。坐上车就开始郁闷,407是
人工报站,售票员位置上的那个80后男孩,嘴里永远象含了块糖一样
,报了七八站都是口齿不清。也可能是我长年累月戴着耳机听力受损
,连“奥体西门”和“北辰西路”这俩地名都快分不清了。一路连猜
带想,终于到了健翔桥。P.S.:路过奥体,发现北京的形象工程建设
进程真是可喜,看来08年借奥运之机多多圈钱骗老外是不成问题了,
活活。
话说我到了健翔桥是下午1点25分,407停在信息工程学院门口。我要
去的华亭嘉园在对面——阿猫阿狗都知道,要过街。接下来问题出现
了:放眼方圆一公里范围内,我找不到任何过街通道或天桥!北辰路
上充满了疾驰的汽车,但竟然看不见出口。由于天气炎热,街边也见
不到一个保安、清洁工人、闲杂人等,我有点晕。本着实践出真知的
原则,只好沿着407车行的方向同向直走。OH MY GOD,走了几乎一二
百米,路还是路,没有任何出口或地下通道。怀疑走反了方向,于是
折回,再逆着407的方向走。
又是300米过去了,还没有过街的出口,不过终于见到一个机关单位
模样的楼,我就象高尔基扑在书上,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扑了过
去。门口传达室的阿姨指给我,“再往前走,有个天桥。”我顺着她
遥指的方向一看,终于发现了天桥的踪迹——至少还有300米!倒吸
一口气,怀着侥幸的心理再问,“那您知道反方向有能过去的路吗?
”“有,”阿姨肯定的说,“那且走呢,得走500米,有个地下通道
。”至此,我倒倒倒!
一边谢过阿姨,一边继续前行,此时已经把这健翔桥周边的道路设计
者在心里骂了280次,同时无比怀念我那一二三四五六N位有车的朋友
。心里忿忿的想,两年之内一定要买车,就为了这,卖房子卖地也要
买车(晕,问自己,房是贷款的,地你有吗?除了小时候植树造林包
给你那一尺三寸地),哪怕是二手的!
再想,若是打车,上车我说,“麻烦您,我要去对面的华亭。”北京
热心的的哥的姐一定是先把我拉到最近的医院神经科。
于是我决定走过去,于是我就真的走过去。
不知道那叫个什么桥,也不得不佩服这天桥的设计者,充分利用了视
觉幻像原理,天桥貌似近在咫尺,可实际却象海市蜃楼一样怎么也走
不到!36度的高温,我在太阳下就象方便面里脱了水的蔬菜包。。
555。。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走上天桥,又走下了天桥,来到了这
一个小时都令我魂牵梦绕心急如焚无比向往的华亭嘉园,走进要去的
E座,看了一下表,1点58分。
综上,是我对本周二(6月27日)在健翔桥之遭遇的血泪控诉,在此
友情提醒诸位,没车千万别去健翔桥,如果一定要去,建议:
一,选择气温低于30度的日子;二,备好水和粮食若干(有点夸张哦
);三,确定手机保持在正常状态,以便随时CALL急救。此三条件,
缺一不可,否则后果很严重。
最后,让我阿Q的想一下,套用那句话:“等我有了钱,买车买N辆,
一辆自己坐,N辆跟着跑!”HEHEHEHE,今天扯淡到此结束,晚安。
每天三点睡七点起,地主家的长工都没我辛苦;二是近一周我几乎足
不出户,上网、看碟加上昏睡百年,除了影评几乎没什么可写;三是
在这流火的七月,炎热的天气导致我才思枯竭,头脑短路,委实不忍
心写出乏味的东西来折磨观者的神经;四是………以下原因暂且不表
,MAYBE有人能明白的。
啰嗦了这么多,无非是给自己恢复敲字找个借口。
对于最近火热的世界杯我没什么发言权,看过的比赛屈指可数,黄健
翔事件也只晓得个皮毛。但意外地在网上发现无论懂不懂球的人都在
自己的BLOG上开个世界杯专题,看来借世界杯东风赚点击率也不失为
一个让BLOG人气急升的好办法。十分怀念四年前的上届世界杯,那时
偶还未毕业,最后一年在学校里和同宿舍人一起看球。临毕业的躁动
和世界杯的疯狂同时来袭,每当进球,几栋宿舍楼中间的空地上就应
景的响起陶瓷或玻璃制品碎裂的声音,接着是来源不明的某男生的一
声长啸,有时是整个宿舍狂欢般的敲盆击碗,透过窗户隐约可见一打
男生在群魔乱舞………
扯淡的习惯改不掉,又忘了今天的主题了。我是要说健翔桥的嘛!以
下流水帐式记述,看困了的朋友可以去睡觉:
本周二,我有事要去健翔桥,约好两点到。那天心情超好,十一点半
就离开了我在通州的家,一点不到到了安定门,还来得及去KFC小坐
。事前查过,安定门有407,能到健翔桥。坐上车就开始郁闷,407是
人工报站,售票员位置上的那个80后男孩,嘴里永远象含了块糖一样
,报了七八站都是口齿不清。也可能是我长年累月戴着耳机听力受损
,连“奥体西门”和“北辰西路”这俩地名都快分不清了。一路连猜
带想,终于到了健翔桥。P.S.:路过奥体,发现北京的形象工程建设
进程真是可喜,看来08年借奥运之机多多圈钱骗老外是不成问题了,
活活。
话说我到了健翔桥是下午1点25分,407停在信息工程学院门口。我要
去的华亭嘉园在对面——阿猫阿狗都知道,要过街。接下来问题出现
了:放眼方圆一公里范围内,我找不到任何过街通道或天桥!北辰路
上充满了疾驰的汽车,但竟然看不见出口。由于天气炎热,街边也见
不到一个保安、清洁工人、闲杂人等,我有点晕。本着实践出真知的
原则,只好沿着407车行的方向同向直走。OH MY GOD,走了几乎一二
百米,路还是路,没有任何出口或地下通道。怀疑走反了方向,于是
折回,再逆着407的方向走。
又是300米过去了,还没有过街的出口,不过终于见到一个机关单位
模样的楼,我就象高尔基扑在书上,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扑了过
去。门口传达室的阿姨指给我,“再往前走,有个天桥。”我顺着她
遥指的方向一看,终于发现了天桥的踪迹——至少还有300米!倒吸
一口气,怀着侥幸的心理再问,“那您知道反方向有能过去的路吗?
”“有,”阿姨肯定的说,“那且走呢,得走500米,有个地下通道
。”至此,我倒倒倒!
一边谢过阿姨,一边继续前行,此时已经把这健翔桥周边的道路设计
者在心里骂了280次,同时无比怀念我那一二三四五六N位有车的朋友
。心里忿忿的想,两年之内一定要买车,就为了这,卖房子卖地也要
买车(晕,问自己,房是贷款的,地你有吗?除了小时候植树造林包
给你那一尺三寸地),哪怕是二手的!
再想,若是打车,上车我说,“麻烦您,我要去对面的华亭。”北京
热心的的哥的姐一定是先把我拉到最近的医院神经科。
于是我决定走过去,于是我就真的走过去。
不知道那叫个什么桥,也不得不佩服这天桥的设计者,充分利用了视
觉幻像原理,天桥貌似近在咫尺,可实际却象海市蜃楼一样怎么也走
不到!36度的高温,我在太阳下就象方便面里脱了水的蔬菜包。。
555。。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走上天桥,又走下了天桥,来到了这
一个小时都令我魂牵梦绕心急如焚无比向往的华亭嘉园,走进要去的
E座,看了一下表,1点58分。
综上,是我对本周二(6月27日)在健翔桥之遭遇的血泪控诉,在此
友情提醒诸位,没车千万别去健翔桥,如果一定要去,建议:
一,选择气温低于30度的日子;二,备好水和粮食若干(有点夸张哦
);三,确定手机保持在正常状态,以便随时CALL急救。此三条件,
缺一不可,否则后果很严重。
最后,让我阿Q的想一下,套用那句话:“等我有了钱,买车买N辆,
一辆自己坐,N辆跟着跑!”HEHEHEHE,今天扯淡到此结束,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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